鲁迅每月工资350块大洋,等价现在多少人民币,还能在北京买房吗
民国时期较为出名的文学家,除了海宁金庸和穆旦之外,就是周树人和周作人两兄弟了,说起周树人可能有一些人都不太清楚,相对于他的原名,他的笔名更是出名,他便是鲁迅。
直到1918年,他以鲁迅作为笔名发表《狂人日记》才开始在文学界“走红”,1924年,鲁迅、周作人、钱玄同、林语堂等人一同创办了周刊《语丝》,作为“股东”的鲁迅自然也有一份股份。
350块大洋为什么在当时被称为“天价月薪”,其实结合一下当时的消费水平就知道了,李开周在《晒一晒70年前工资单》一文当中写了当时的大米价格每斤大洋四分钱,肉类在3角钱左右,按照现在的物价来讲,一块大洋大约是100到110元左右。
展开全文
从清末到民国,教育事业一直都非常的受重视,清末时期就用庚子赔款修建了清华大学,而民国对于培养留学生也是相当重视,老师的工资自然也是水涨船高,而鲁迅不仅从事教育工作,又有着相当高的名望,因此酬金很高,他在厦门大学讲课一个星期就拿到了400块大洋。
他的主流收入还是来源于小说版权和稿费,如今小说的版权动不动就是百万以上,在民国时期其实也是一样的,鲁迅的书版权费用大约在2万大洋到3万大洋之间,也就是说鲁迅的书版权费用在200多万。
除去版权,一年光是发文登报的稿费就有4000块左右的大洋,相当于40多万的人民币,如此折算一下,鲁迅的年薪最少也有500万以上,如果大量出版小说那就另当别论,而鲁迅当时花费了3500块大洋在北京买了一套四合院,不得不说鲁迅是真的不差钱啊!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标注,文章均为本站原创,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