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示,未征求意见!厦门一小区建充电棚,惹怒业主
“一进小区大门就是电动自行车棚,真的太丑了。”
该小区这一操作是否合规?
晨报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业主
未征求意见私自建棚
5月16日上午,
记者在汇景雅苑小区看到,
小区前门靠近264号楼道处
新建了一处电动自行车棚。
这一约12平方米的区域
刚完成地面硬化,
已看不到原有的绿化痕迹。
“这里原来是绿化区域,种了一些树木,还有一处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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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郑先生告诉记者,
前段时间,
一支施工队突然入场,
业主们以为
施工队是来开展修补工程的,
没太在意。
“后来,他们破坏了绿化带,还开始硬化地面倒水泥,一问工人,才知道原来是要建电动自行车棚”。
业主叶先生也向记者表示,建充电棚之前,物业没有就此事进行公告,也没有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我们业主不知情,物业怎么可以直接破坏绿化带呢?”
记者还观察到,
在小区后门靠近268号楼的垃圾投放点附近
新建了一处电动自行车棚。
“这个位置原来也是绿化区域,有几棵长势不错的树,现在都被铲平了。”业主邱先生向记者表示,“小区业委会、物业事先都没有告知全体业主,‘木已成舟’后才在小区业主群轻飘飘地发了一个公示,属实有点过分了!”
物业
将与业主沟通解释
据悉,
负责汇景雅苑小区的物业公司
为厦门安福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月16日,
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副主任魏先生。
魏先生坦言:
“这两处绿化区域改造成电动自行车棚,确实未向小区业主公示,也未向园林绿化部门报备。”
为何将绿化区域改造成电动自行车棚?
魏先生向记者解释:
由于264号、268号楼附近没有充电桩,有业主反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便,“特别是夜间,不少业主还将电动自行车停到了楼道进出口,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我们粗略估算,小区电动自行车接近350辆,而充电桩仅50个左右,远不能满足业主的充电需求。”
魏先生告诉记者,日间物业工作人员会巡查,及时挪除没有充电需求却停在充电棚内的电动自行车,“但夜间就比较难了,我们也无法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已充电完成”。
此外,
魏先生向记者表示,
两处改造区域的树木
均已移栽到小区中庭,
下一步他们将与广大业主沟通解释。
街道
获悉情况,将进一步核实
5月16日,
海沧区嵩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向记者表示,
已获悉这一情况,
正在进一步核实。
海沧区嵩屿街道北附小社区居委会值班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他们并未收到该小区相关改造的书面申请报告。
5月17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264号楼附近的停车棚仍在继续施工。记者随即联系了海沧区嵩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反馈至社区,将先暂停此项工程。
记者反映相关情况后,停车棚仍在继续施工。
律师说法
“在处理小区公共事务时,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全体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福建天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詹新伟认为,小区绿化区域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厦门安福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汇景雅苑小区绿化区域的改造未经过全体业主表决程序,在法律程序上存在瑕疵,若有业主对此提出异议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厦门市实行园林绿化保护责任人制度,居住区绿地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养护管理单位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性质,不得破坏园林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已建成绿地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补建绿地。业主如遇小区内破坏或擅自改造绿地的行为,可报属地城管部门或园林绿化部门,由属地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编辑:洪珊珊 ※ 校对:刘子纯
※ 审核:郑舒平 陈祥旺
※ 来源:海西晨报记者 刘宇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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